校内各有关单位: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和各二级单位的学术委员会自2005年4月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学校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及各二级单位学术委员会已到换届时间,即日起开展换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人数及内部设置
1、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总数为27-37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
2、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委员为5-11人。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二、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1、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以及高尚的学术道德品质,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岗人员。
2、二级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5年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
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术委员会换届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人员组成及机构内部设置由系部党政领导班子研究产生,报主管校长审查批准,并报送学校科研外事处备案。
4、各二级学术委员会成立后,请认真学习和讨论我校现行的各项科研工作管理规定,并将意见和建议整理提交科研外事处。
5、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最多可向校学术委员会推荐委员候选人2名(按优先推荐顺序排序),并由单位党政领导签字确认。
三、名单报送截止时间
各有关单位须于2008年3月5日前将本单位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名单、学校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单以及意见和建议报送科研外事处。
科研外事处
200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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