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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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  务

                          职责范围

 长

主持科研处全面工作

岗位职责:

1.主持科研处(学科办)全面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学校科学技术发展、学科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健全有关科研、学科建设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重点学科的培育、申报和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科研经费预算,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5.负责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与协同创新中心、学科建设。

6.负责专利申报、科研项目经费统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与转化。

7.负责科研团队建设工作,服务学科专业发展。

8.负责重大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和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诚信管理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11.完成学校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

协助处长,分管科技成果、协同中心、地方合作和知识产权等工作。

岗位职责:

1.组织科研处完成学校所下达的全年工作任务和预定目标。

2.编制学校科学技术发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办法及科研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各类科研成果的鉴定、登记认定、验收、评审、推介转化和申报奖励等工作。

5.负责学校专利申报、科研项目经费统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与转化等工作。

6.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学校学术交流活动。

7.负责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

8.负责校地、校企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

9.负责学校科研工作量考核、科研奖励审定及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及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

协助处长,分管科研项目、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科研平台和应用研究等工作。

岗位职责:

1. 组织科研处完成学校所下达的全年工作任务和预定目标。

2. 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办法及科研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3. 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

4. 负责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合同的审查、签订、登记和管理工作。

5. 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硕士学位点培育与建设,联合培养研究生等相关管理工作。

6. 负责科研平台的培育申报、建设评估及相关管理工作。

7. 负责科研信息的管理统计与上报工作。

8. 负责学校诚信管理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9. 负责科研资料整理、归档和科技保密工作。

10.完成学校及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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