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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征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召回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8    编辑:kyc         点击:

各部门

接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为发挥专家在召回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缺陷产品调查能力和风险评估能力,根据《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荐缺陷产品技术专家的通知》有关要求,新乡市市局决定建立产品召回专家库,同时将把遴选出的召回专家向省局推荐,充实到省局产品召回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需求导向,专业丰富。瞄准产品安全监管需求,不断增加专家数量、专业领域,增强产品缺陷判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统筹资源,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各学科领域优秀专家智力优势,整合专家资源,实现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建共享。

(三)信息准确,动态管理。强化日常管理,确保专家信息准确,入库专家“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二、专家职责

根据产品召回工作需要,为市场监管系统及召回技术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支撑和咨询服务,主要包括:

(一)提供产品安全与召回有关的技术咨询。

(二)对产品缺陷进行调查论证和危害识别。

(三)受委托开展缺陷风险评估。

(四)参与缺陷工程分析试验。

三、纪律要求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职业道德。

(二)保守秘密,未经允许或批准,不得擅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参与的工作内容。

(三)专家不得利用参与召回技术支持之工作便利,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私自接触相关的生产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礼品、礼金、宴请;不得用言行暗示或提出任何无关要求,不得要求安排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四)参与的工作与自身利益相关时,或有利益冲突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五)未经同意,专家不得以缺陷产品召回专家的名义开展任何工作。

四、专业范围

见附件3。 

五、入库条件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自觉参与、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履行职责。

(二)在相关领域从事相应技术工作5年以上,具备一定的专业特长或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三)熟悉产品相关标准,熟悉确限召回有关法律法规。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缺陷产品调查、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专家待遇

受聘专家受邀请可参加产品缺陷调查、风险评估等相关技术工作;邀请单位承担专家交通、食宿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劳务费用。

其他事项

(一)申报需填写如下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与纸质版内容相同的电子版发邮箱)

1.专家推荐表(附件1)。

2.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称证明或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4.专家推荐表中提及的承担科研项目或参与科技活动情况证明以及学术成就等证明。

5.专家名单表(附件2)

(二)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0月7日下午5:00前送到科研处(图书馆C809房间)。

(三)联系人:公永建  3691213

邮箱:kyc@hait.edu.cn

 

 

科研处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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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学院科研处(学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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