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15    编辑:kyc         点击:

各部门:

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围绕现代制造业大省、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现代农业大省和网络经济大省建设,依托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重点面向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及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功能性新材料、生物医药、人口健康、现代农业、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建设一批省工程中心。

二、申报要求

(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必须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销售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或不少于600万元。依托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的,近三年内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3项。对公益性行业、文化产业等申报单位的要求,参照高校、科研院所的条件执行。

(二)依托单位原则上应建有市厅级及以上研发中心。由省直管县(市)推荐的,建有较完善内部研发组织且正常运行的可直接申请省工程中心。

(三)工程中心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拥有一支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其中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5人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工程技术带头人员不低于20%,或不少于3人。

(四)工程中心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场地面积达100平方米以上,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单位情况分类表》。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材料格式见附件123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和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传相关附件。系统填报时间为829日至921日。

(二)纸质申报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相关附件材料附后),书籍式装订后于914日前报科研外事处,电子材料发科研处邮箱haitkwc@163.com

联系人:公永建                联系电话:3691212

 

 

科研外事处

2016815

访问人数: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

联系电话:3691212/3691213

邮箱地址:kyc@hait.edu.cn

邮编:453003

网站维护:公老师

河南工学院科研处(学科办)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