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下发《关于编制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20-2022年支出规划的通知》和我校工作实际,现对我校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20-2022年支出规划(科研实验室)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完善编制2020、2021、2022年科研实验室建设项目支出规划
各院部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学科发展实际需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申报2020-2022年度科研实验室建设项目规划,并按照年度项目轻重缓急顺序填报附件3《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20-2022年支出规划表》,并提交《规划表》签章纸质版1份。
各申报项目需提交附件1《项目申报书》和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纸质材料2份(附件1和附件2装订在一起)。各单一项目预算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
二、编制要求
1. 项目申报书应当具体细化,包含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年度重点任务、预期效益分析、绩效评价方案、资金规模结构、实施进度安排与期限、保障措施等。申报书中数字单位均统一使用万元,不保留小数点。
2. 绩效目标指标应指向明确、全面、量化、细化、合理、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实施周期结束后,应即时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请认真填报。
注意:凡不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将不予评审。
三、报送要求
1. 各申报项目需要提交附件1《项目申报书》和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材料请以“申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属院部”命名。
2. 申报项目所属院部需要汇总提交附件3《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20-2022年支出规划表》签章纸质材料1份及相应电子版材料。
3. 所有材料由院部汇总后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下午5:00
材料接收地点:办公楼C0821
邮箱:kyc@hait.edu.cn
联系人:孙向辉
联系电话:3691212
科研处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