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通知精神,现将做好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2022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填报形式
今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均实行网上填报,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填报工作。
三、填报时间
项目负责人中期检查提交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22日12时前。
联系人:学科建设科
联系电话:3691219
科研处(学科办)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