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专利

关于集中办理发明专利年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6    编辑:kyc         点击:

各部门:

根据《河南工学院专利管理办法》(校〔2020〕117号)文件精神,职务发明的发明专利授权后的前4年年费由学校承担,教职工发明专利年费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报销一次,教职工持发明专利年费票据到科研处审核报销。现将2022年下半年和2023半年专利年费的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交材料

1.授权后四年内发明专利缴纳年费票据原件(抬头为“河南工学院”)若是电子票据,需打印1份

2.票据真伪查验1份(http://pjcy.mof.gov.cn),并在查验单空白处签名;

3.发明专利证书的复印件1份(正、反面);

4.2022半年专利年费报销统计表(见附件)

5.2023年上半年专利年费报销统计表(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专利年费需按年度分别缴纳,对于多年度合并缴纳或提前年度缴纳的专利年费,不予报销统计。

三、提交时间

以院部为单位按年度分别汇总后,于2023324之前提交以上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成果管理科

联系电话:3691212

科研处学科办

2023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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