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6年度新乡市“科技副总”岗位发布和组织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5    编辑:kyc         点击:

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按照《新乡市科技副总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新科〔202512)有关安排,现将2026年度新乡市科技副总岗位发布和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派条件和岗位情况

()“科技副总申报条件

1.政治素养好、专业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服务企业意愿,能够适应企业工作环境的科技创新人才,派出单位为市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

2.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硕士学位(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2026331日前)

3.能够在市内同一企业工作不少于两年,且每年原则上不少45天。

4.具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工作经验,且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

5.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成熟科技成果、市内企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要求。

()“科技副总岗位情况

通过需求和技术创新难题征集,全市各类企业、在新高校、科研院所等积极报送岗位需求及技术难题,对有科技副总需求但没有意向人选的企业筛选形成《新乡市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附件1)

、申报流程

1.企业有科技副总需求但没有意向人选的,自评认为符科技副总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可自行和企业开展对接洽谈。同一申报人限报一家企业,同一企业限选一名申报人。

2.如最终双方对接成功,企业或申报人(派出单位协助)可下载填写《新乡市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详见佐证材料清单),同时提供由意向的接收企业、科技副总本人及派出单位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附件4),由接收企业将申报材料纸质版(须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3.前期已和企业对接好的,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通知到企业或申报人,比照上述第2条需求办理。

有关要求

相关教师421日前报送附件4合作协议书(三份)至科研处(图书馆C0821统一盖章。

联系方式:张老师   3691212

科研处(学科办)

2026415

 

访问人数: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

联系电话:3691212/3691213

邮箱地址:kyc@hait.edu.cn

邮编:453003

网站维护:公老师

河南工学院科研处(学科办)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