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0    编辑:kyc         点击: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基础研究类)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受理时间

2026年度集中结项验收分两批受理:

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4月10日前;

第二批受理截止时间:7月20日前。

、结题验收程序

(一)结题申请申请结题验收的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资助期满后3个月内申请结题验收。提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根据《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完成科技报告报送并取得《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成果登记证书》,之后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在线填写并上传《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相关附件材料另外,资助项目结项前要进行成果登记,具体事项请咨询校科研处。

)结题验收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统一发放结题证书。

三、重要事项变更

《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通过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文件传递上传,并上传汇总表(附件),各依托单位及时查看系统审核反馈意见并补充完善申报材料。

(一)项目延期。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可以申请延期每个项目只能延期1次,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在项目延展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有限项规定的省基金项目。

(二)项目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参与人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结题验收标准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参与人,经依托单位审核后1周内报省科技厅。

(三)项目负责人变更或终止项目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项目负责人不再是依托单位科技人员、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或有严重科研失信行为,以及项目负责人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但仍不能完成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省基金项目研究目标等情形时,依托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者终止项目实施的申请,并报省科技厅。

四、受理程序

(一)负责人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在线填报后,将结项报告生成PDF文档进行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并书籍式装订成册(附材料目录,所有佐证论文需挂有项目号,相关字样请清晰标注,一式二份)。在受理截止时间前报送至科研处C0821办公室,同时将相应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ycxm@hait.edu.cn,有延期、成员变更的项目按照时间要求提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为及时进行项目结项相关事宜通知,请拟结项项目相关负责人加微信群工作群。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项目科3691212

科研处邮箱:kycxm@hait.edu.cn

 

科研处(学科办)

2026320

 

访问人数: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

联系电话:3691212/3691213

邮箱地址:kyc@hait.edu.cn

邮编:453003

网站维护:公老师

河南工学院科研处(学科办)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