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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28    编辑:kyc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2026年度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立项选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申报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年度科技项目分为自主选题和重点项目两类。自主选题应围绕《指南》第一部分确定的研究方向,聚焦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核心问题及重点、难点、空白点,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和可行性。重点项目应从《指南》第二部分中直接选择。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申报自主选题项目应避免简单重复或低水平研究,避免脱离实际或盲目追求热点;申报重点项目须严格对应《指南》所列选题。

(二)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能力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如承担有超期未完成的往年项目,应在申报前办理终止或延期。

鼓励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一般不超过6家,研究人员总数不超过18人。申报单位须承担不少于60%的研究任务,其他单位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每个项目须明确1至2名项目负责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5年以上档案工作经验,且无科研不端行为。

项目负责人限项要求:1名负责人最多同时主持2个在研项目,其中只能主持1个在研重点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客观,不得重复申报相同或相似研究内容,未经同意不得将他人列为成员,不得抄袭、买卖、代写或使用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申报材料。

鼓励在申报前进行充分论证,有条件者可征求相关领域国家级档案专家意见。

(五)经费保障要求

自主选题经费由承担单位自筹;重点项目由国家档案局给予一定经费支持,不足部分由承担单位自筹。经费额度在项目公示时公布,一般按进度拨付。

三、组织申报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一)严把政治关

申报项目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确保研究方向符合国家档案事业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

(二)严把质量关

各单位要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方向、科研能力、负责人资格、申请书内容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

四、申报程序与时限

(一)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登录“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1.saac.gov.cn)填写申报信息,提交至学校

(二)时限要求

网上填写申报信息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24:00。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及地点

受理申报时间为202631116:00以前,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送至办公楼8楼C0820,电子材料通过平台上传。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6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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