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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河南省科普宣教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2-11    编辑:kyc         点击: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科普载体的宣教优势,挖掘整合各类科普资源,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河南省科普宣教中心的通知》,现将我校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河南省科普宣教中心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要求,分场馆类、场地设施类、信息传媒类三类进行申报。

(二)推荐渠道

隶属于省直部门(单位)的单位通过省直部门(单位)申报,中央驻豫单位和省科技厅归口管理的预算单位、转制科研单位、代管单位等通过省科技厅申报;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内的单位通过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申报;其他单位通过所在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各省辖市择优推荐不超过3家单位,省直部门(单位)、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单位。

二、申报程序

此次申报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hnkjt.gov.cn/)”填写申报书(见附件),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材料填写是否符合要求、附件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属实等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的提交至省科技厅。

)申报单位须提供5分钟以内的简介视频,重点展示申报单位的科普场地、展品设施、科普作品及开展和参加科普活动情况等,不要求专业机构、专业设备拍摄,mp4或wmv格式,画面清晰即可。

三、材料接收

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月24日至3月5日。

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佐证材料(简装,一式2份)、5分钟以内的简介视频,院部集中汇总后于3月5日前一并报送至科研处C082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咨询电话

科研处项目科:     3691212

科研处邮箱:kycxm@hait.edu.cn

科研处(学科办)

202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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