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校财务处《关于申报2026年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申报2026年科研实验室类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院(部)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认真做好项目的规划工作。认真梳理前期已经入库的所有项目,结合学科专业发展,在充分考虑学校实验设备资源共享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遴选出有必要建设的科研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再接受新增实验室建设项目。经学校研究确定的重点项目优先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其他项目由事业收入统筹安排。对于未批准入库的项目,不纳入2026年预算安排。
各申报院(部)需按照《河南工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校〔2023〕53号)文件要求,认真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学校将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加强预算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申报程序
1.实验室项目申报负责人填写项目建设方案(附件1),集中交至各院(部),各院(部)集中做好项目初审工作。
2.各院(部)组织专家对实验室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填写项目评审意见书(附件2)。专家组成员人数应不少于3人,应至少包括1名校外专家。评审的要点包括:完整且符合现实的项目现状、科学的建设目标、充分的立项依据(项目是否属于学校重点工作、项目建设必要性与可行性)、具体的支出内容、详细的支出预算、完整且合理的绩效目标和申报书要素的完整性。
三、材料提交要求
1.各院(部)2026年申报专项资金总额应不高于上年度预算额度的120%,2026年前申报的实验室项目需重新申报,推荐项数1-2项。
2.各院(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项目建设方案(附件1)、项目评审意见书(附件2)、2026年预算项目申报及排序明细表(附件3)需在8月21日前提交至行政楼C0821办公室。
四、咨询电话
联系人:魏勇
联系电话:3691212
邮箱:kycxm@hait.edu.cn
科研处(学科办)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