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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学院关于科研平台优化重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4    编辑:kyc         点击:

各部门

为推动学校校、市、省三级科研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精准定位,持续提升科研水平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贡献能力,加快建设科研队伍,更好发挥平台在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学校将通过充实、调整及整合等方式,对平台进行优化整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整合的主要目标

(一)提升创新能力。平台要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集聚和培养应用性人才,组织开展高水平应用研究,推动学科建设发展。

(二)强化多方合作。加强协同创新,强化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和支持与企业、科研院所、政府部门和其他高校联合共建科研平台,鼓励各学院与已有合作的企事业单位、组织继续加深合作、人员互补共建平台,发挥社会服务效能。

(三)促进资源开放共享。通过优化整合,切实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资源开放共享,更好的服务于科学研究创新过程中有关问题和难题的分析,为科学研究提供有效支撑,着力提升平台竞争力。

二、优化整合的重点工作

本次优化整合范围包括学校校级、市级以及省级批建的52个平台,其中省级科研平台1+9个、市级科研平台31个和校级研究中心11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一)各平台对照省级、市级以及校级科研平台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分析自身建设与运行情况,从建设定位与意义、建设基础、发展目标与重点任务、运行管理、人员队伍、条件保障等方面重新审视平台的发展,查找短板和不足,加快整改提升,并形成优化整合方案。

(二)按照学科发展方向,坚持学科、平台、团队一体化布局,充分挖掘现有研究基础,选准对接需求新领域新赛道,对现有新平台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形成应用研究纵向串联、上下游衔接,研究方向横向并联、交叉融合,汇聚全校创新资源的综合性平台格局。同时鼓励根据学科群内部学科关联共性和平台研究方向的交叉需求,打破学院、学科壁垒,形成应用研究融通发展,汇聚校内校外创新资源的矩阵式平台格局。

(三)各平台归属所依托二级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要切实承担平台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优化整合的重要性,按照平台有关建设要求,对所属平台进行充实、调整和整合,形成学院优化重组分析报告(填写附件2)。

三、优化整合的思路与方案

整合一批:以现有省、市级平台为依托,对研究方向重复、相近,研究人员、场地、设备等严重重叠的科研机构,以及研究定位不够清晰,研究目标不够聚焦,依托单位条件保障不够到位的科研机构进行整合(填写附件3)。

撤销一批(校级):对同一研究方向已存在高级别科研平台、负责人调离或退休后未及时提出变更负责人申请、无故不参加考核评估工作,以及考核评估不合格的校级科研机构,可予以撤销(在附件2中备注)。

保留一批:对研究定位清晰、运行绩效显著、依托单位条件保障有力的科研机构予以保留(填写附件3)。

新建一批(校级):结合所在学科建设及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由二级单位提出申请,视情况可新建一批校级科研机构(填写附件4)。

今后,年度校内科研机构考核工作将依据优化整合后的平台数据开展。同时,调整前的市级平台任然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

四、科研平台整合预期目标

(一)精简数量,凝练重点研究方向

整合后,要求各级各类平台对照学校学科发展方向、区域经济需求系统梳理平台建设中的问题,进一步凝炼重点研究方向;切实掌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努力使科研平台的研究工作做到方向明、定位准、有特色、接地气。科研平台研究方向一般不超过3 个。

(二)引育并举,强化科研团队建设

根据平台建设实际需要的人才类型,按照“择优引进,按需引进”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和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实现每个省级科研平台团队有首席专家或学科带头人,市级、校级科研平台团队有学术带头人。

积极培养现有中青年骨干,逐步形成合理的学术梯队;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省内国内同类研究基地进修、访问和开展学术交流,开拓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鼓励平台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提高队伍学历层次。

(三)整合资源,实现共建共享共用

通过整合关联度较高的平台资源,实现相关实验室、科研平台的互补,组建跨学科、跨领域的研究团队,打造学科交叉、人才汇聚的复合型科研平台,保障科研人员充分利用先进仪器和设备,大幅提高科研水平和效率。

(四)增加投入,改善平台硬件条件

在平台数量减少的情况下,不减少平台建设资金投入。围绕重点学科和一流专业建设,根据科研平台建设发展与科研平台考核评价情况,建立科研平台建设经费与资源优化配置机制,不断改善科研平台硬件条件。同时积极争取校外资源,采取校地合作共建实验室等方法,争取地方在校内共建实验室,改善科研平台实验条件。

五、材料报送

科研平台优化重组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于2025年22717:30前交至科研处C0821,电子材料同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xm@hai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科研处(学科办)项目管理科

接收地址:办公楼C821

邮箱:kycxm@hait.edu.cn

联系电话:3691212

 

 

科研处(学科办)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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