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科研工作量统计及奖励工作从12月1日开始,12月24日结束。
填报成果产生日期需在本年度内。
与往年不同,今年科研成果材料全部经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网上填报(仅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需提供纸质佐证材料),平台自动计算当年工作量分值。平台网址hneeu.rcloud.edu.cn。
一.工作分工
1.老师
登录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完整、真实填报科研成果信息、选择考核批次和岗位,并提供符合奖励条件成果的佐证纸质材料给系部科研秘书。
每位老师仅需填报自己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信息。第一完成人需填写其他完成人信息,并按照科研管理制度中的排名加权系数为其他完成人设置贡献率百分比。
若第一完成人为校外人员,则由我校排名最靠前的该成果完成人填写成果信息。
其他完成人登录后可以看到已填报各项成果的自己参与的部分。
每位老师都需要亲自选择考核批次和岗位。
纸质佐证材料由第一完成人提供。
第一完成人为自己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系统科研秘书
负责组织本系部科研工作量统计及奖励工作,具体包括。
就本次工作通知到本系部所有老师。
完善本系部人员信息;
熟悉科研管理平台科研成果填报流程和细节;
及时与科外处沟通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审核各成果信息填报是否完整;
针对备注注明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收集纸质佐证材料并审核与成果填报信息是否一致;
将所收集佐证材料和其清单报送科外处。清单要求系部领导和科研秘书签字,并盖上系部公章。
3.科外处
科外处负责全校范围本次工作的组织。
及时与系部和软件公司沟通解决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设置考核方案;
审核通过系部审核的科研成果信息;
就本年度考核工作量与往年工作量进行线下合并计算;
收集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佐证材料并审核;
公示科研成果;
准确计算科研奖励金额;
向学校报送奖励清单;
向教育厅报送科技和人文统计结果;
确定年度科研公告内容。
二.时间安排
1.12月1日至10日,各位老师填报科研成果信息、选择考核批次和岗位,并提供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佐证纸质材料。
2.12月11日至14日,系统科研秘书就成果信息的完整性及其与纸质佐证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及更正。并将收集纸质材料送科外处。
3.12月17日至19日,公示科研成果并接受反馈意见。
4.12月20日至23日,工作量线下核算。
5.12月24日,向学校报送科研奖励清单。
三.成果信息填报须知
除特殊说明外,各成果信息都需要完整填报,不分是否带红色星号。因所有条目都是教育部科技成果统计设定的。
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请在成果信息的备注栏注明“符合奖励条件”,并注明纸质佐证材料的种类和页数。
纵向项目从“我的项目-项目一览”进行新增或编辑。请在备注里说明有无经费,有经费的注明经费本上注明的到账时间,并注明经费本剩余金额。立项结项通过“项目状态”进行区分。立项请选择“进行”,结项请选择“完成”。
横向项目从“我的合同-合同一览”窗口进行新增或编辑。请在备注里说明有无经费,有经费的注明经费本上注明的到账时间,并说明经费本剩余金额。立项结项通过“合同状态”进行区分。立项请选择“进行”,结项请选择“完成”。
论文从“我的成果”-“论文成果”窗口逐篇手动填报,也可以从“我的成果”-“论文检索”窗口检索导入再编辑(检索窗口请将文献库“中国知网”打勾-知网服务器基本上是忙状态)。论文信息请全部填写完整。附件信息请上传PDF或CAJ格式网络电子版文稿。符合奖励条件的请提供收录证明复印件和论文出版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页的复印件。
著作从“我的成果-著作成果”窗口进行新增或编辑。附件信息可以不上传。符合奖励条件的请提供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复印件和相关合同或文件的复印件。
鉴定成果从“我的成果-鉴定成果”窗口进行新增或编辑。附件信息可以不上传。
专利从“我的成果-专利成果”窗口进行新增或编辑。附件信息可以不上传。请提供专利证书全本的复印件。
获奖从“我的奖励-奖励成果”窗口进行新增或编辑。附件信息可以不上传。
四.选择考核批次和岗位须知
在“我的考核-考核结果”窗口点击“2012年度科研成果统计”操作栏中的“申请加入”,在出现的窗口“考核岗位”项选择与自己相符的考核类别。
因特殊情况未领满岗位津贴的,请设置减免百分比并注明原因。不同岗位考核要求分值不同。
说明:经系、校两级审核后看到的才是最终考核结果。
五.相关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科外处:任泰安 王建玲 陈震 姚晓辉,联系电话 3691212
各系部:登录系统就能看到本系部科研秘书姓名。
科研外事处
2012-11-30
附表1:排名加权系数
|
排序 |
排名一 |
排名二 |
排名三 |
排名四 |
排名五 |
排名六 |
排名七 |
|
排名
加权
系数 |
1 |
|
|
|
|
|
|
|
0.65 |
0.35 |
|
|
|
|
|
|
0.55 |
0.3 |
0.15 |
|
|
|
|
|
0.5 |
0.25 |
0.15 |
0.1 |
|
|
|
|
0.45 |
0.25 |
0.15 |
0.1 |
0.05 |
|
|
|
0.4 |
0.2 |
0.15 |
0.12 |
0.08 |
0.05 |
|
|
0.35 |
0.2 |
0.15 |
0.12 |
0.08 |
0.05 |
0.05 |
附表2:成果奖励办法
http://kyc.hnee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2&wbnewsid=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