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12年度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2    编辑:         点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加快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发展壮大我省的决策咨询事业,提高政策咨询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省政府设立了“河南省发展研究奖”。根据《河南省发展研究奖评审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及等级

奖项名称为“河南省发展研究奖”,属政府奖。本届评审设立四个奖励等级: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参评成果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共河南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促进中原经济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有利于推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2、研究成果应针对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对全省各级领导机关特别是省委省政府决策的形成或重大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3、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可操作性强,在实践中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参评成果完成时间为20101月至201112月。

三、参评成果范围

在规定期间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如专题研究、调研报告、著作、论文等(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申报评奖:

(一)研究成果已被国家有关部门、本省各级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并经过实践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

(二)研究成果已经专家评议确认其学术价值,若被采纳将会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或者避免重大损失的。

四、评委组成及回避制度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评委从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申报成果的人员不得从事评审工作。

五、奖励办法

1、获奖者由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按照获奖等级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2、本奖其他待遇按照省政府奖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申报要求

1、每项研究成果由一个单位完成的限申报5人,由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限申报7人(包括项目主持人)。

2、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由项目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联合申报。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参评。

3、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发展研究奖的完成单位。

4、凡在申报前有争议而未解决的成果、已获取或已申报其它省、部级奖的成果,不得申报本奖;已获上一届河南发展研究奖壹等奖者,其主持人本年度不再参评。

5、课题主持人只允许申报一项课题,其他参加者至多申报两项课题。

七、申报材料

1、河南省发展研究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五份

2、研究成果及附件(包括进入决策情况、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出版和发表情况、有关专家鉴定意见等),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上述材料每式一份分装入5个资料袋,袋外贴申报评审表封面。

3、申报书、研究成果和汇总表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外处邮箱 jizhuankyc@yahoo.cn

4、评审费的具体数额发展研究中心还在确定中。

八、地址、联系电话、

请于1029将上述材料送实字2#212室科研外事处

联系人:王建玲

联系电话:3691212

 

                                 2012年10月12

访问人数: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

联系电话:3691212/3691213

邮箱地址:kyc@hait.edu.cn

邮编:453003

网站维护:公老师

河南工学院科研处(学科办)

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