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我校“2009年度工作要点”精神,为了实现高层次办学目标,为了促进我校总体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提高,组建学科创新科研团队,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履行科研服务地方经济的高校职能,本年度的科研经费目标是完成200万元,但要实现这一目标还得靠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现将科研经费进行分解承担,有关分解标准及情况说明如下:
1. 首先,根据我校目前学科的科研现状及该学科实验仪器设备价值,将我校14个系部分为4个不同类别,并给予不同权重。
分别是:(1)权重46%,包括机械系、机电系、电子系、电气系四个系;(2)权重37%,包括计科系、自控系、材料系、汽车系四个系;(3)权重12%,包括管理系和经贸系两个系;(4)权重5%,包括社科系、艺术系、基础部、外语系四个系(部)。
2. 其次,在每一类中,又根据各系部职称结构和人数相对于该类别占比情况赋予不同的权重,即人数占比、职称(高级、副高、以及中级)占比来确定指标情况,其权重分配情况为:高级职称为45%,副高职称为30%,中级职称为15%,部门人数为10%。
3. 目前专职从事校党政管理岗位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工原则上不承担分解任务。但是各系部可根据其现从事专业,经协商同意将其纳入本部门,以充实科研力量,承担部分经费任务。
4. 年底将各部门科研经费完成量的高低作为部门年终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各系部经费分解分配情况表
科研外事处
200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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