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部门:
为了鼓励全省教育工作者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全面提高现代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继续开展2009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范围 参评成果应为各学科或教育管理工作的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及研究领域的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其中论文类包括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研究报告等;著作类包括著作、工具书等;应用成果类包括已完成的应用软件、硬件、项目、课题及用于教育管理和教学的课件、网络课程等。 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教育教学部门采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成果也可申报。 参加2009年度评选的成果须符合《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豫教人字〔1999〕129号)规定的条件要求,发表或完成的时间应在2006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 二、评选等级及比例 论文类、著作类和应用成果类等三类奖项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授奖比例分别为10%、20%、30%。 三、成果评选 (一)因原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对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见附件1。 (二)省教育厅按照《通知》要求,组成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的成果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颁发获奖证书。 2009年度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评选工作动态将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haedu.gov.cn)及时发布。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的申报材料由各主送单位集体报送,不单独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申报者可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申报书电子文本填写、打印、装订,文件格式不得改变,纸张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打印。电子文本在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交。 (三)申报论文奖或著作奖需提交作品原件1份;申报应用成果奖,存储数据载体形式一般采用刻录光盘或USB盘,同时提交部分测试数据和必要的测试口令。鉴定书或使用说明等材料提交复印件,原件由申报单位审核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四)主送单位须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专用软件制作“申报材料汇总登记数据库”,要求各填报数据齐全,作品名称、申报类别、申报人等内容须与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书》(含书面文本与电子文本)内容一致。主送单位上报材料时,应提交有效的上报材料汇总登记数据库。 (五)上报的材料按要求使用纸质档案袋分装,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申报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的正反两面。 (六)申报者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评审结束后,如需退还的材料由主送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至材料报送地点领取,除硬件及论文、著作原件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我校报送时间:2009年5月25日。
附件:1.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河南省信息技术教育优秀成果申报书
科研外事处
二○○九年四月七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94795519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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