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相关部门:
请将本部门教职工全年(截止12月31日)发表论文、出版教材和科研成果(鉴定、结项、获奖)等的原件1份(在我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不再交原件),以及由部门填写汇总的《2008年度教职工科研工作量一览表》纸质文档1份,于12月15日前送交科研外事处。
注:在《2008年度教职工科研工作量一览表》中,一定要完整填写本部门人员情况【(包括新进人员),新进人员应填写《2008年度教职工科研工作基本情况登记表》】,并认真填写本年度享受津贴的岗位(职称、职务);论文、教材、鉴定项目、获奖成果、到帐经费等栏目应填写相应的工作量。
电子文档格式见附件。
科研外事处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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