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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4-15    编辑:         点击:


                       

校内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做好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工作,加强对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确保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质量,科技厅决定对河南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专家库进行调整、充实和规范。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一)学识渊博,学术造诣深厚,具有系统、全面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学科、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工作在科研第一线,综合判断能力强,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工作认真、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技贡献和成就突出,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45岁以下的专家、学科学术带头人及青年专家(归国留学人员,获博士、硕士学位者)以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优先推荐。

二、       推荐程序

请各相关部门采取基层推荐、综合比较、审查把关、集中报送的方法,名额不限。

三、       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中所列内容应逐项填写,不得空缺。其中“工作单位”应完整填写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系(部)。填写主要学术成就要简明扼要。填写获奖成果应写明国家级或省(部)级、奖种、等级、项目名称、第几完成人等。填写“发表论文(著作)情况”应列出不超过5篇近期发表的专著或代表性论文。

(二)各相关部门对推荐表核实无误后,于424日前将材料(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外事处。

E-miallcj@hneeu.edu.cn

附件:河南省科技鉴定、评审专家推荐表

科研外事处

2008 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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