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荐“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要求,为宣传我省高校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科教兴豫”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省教育厅于2005年启动开展了“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经研究,200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继续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二、推荐项目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之间。
拟申报“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完成时间范围应在2006年12月至2007年12月之间。
三、申报程序及期限
1、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请书》(一式3份,见附件,Word格式)。
2、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3、我校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请于10月18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至:lcj@hneeu.edu.cn。
附件: 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请书
科研处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71011111016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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