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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11    编辑:         点击:

校内各相关部门: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荐“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要求,为宣传我省高校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科教兴豫”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省教育厅于2005年启动开展了“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经研究,200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活动继续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二、推荐项目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061月至200712月之间。

拟申报“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完成时间范围应在200612月至200712月之间。

三、申报程序及期限

1、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请书》(一式3份,见附件,Word格式)。

2、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3、我校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请于1018日前报送科研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至:lcj@hneeu.edu.cn

附件: 河南省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请书

科研处
○○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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