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教社政[2007]298号文《关于建立和完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的通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专家库人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熟悉并关注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学术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够从事实际研究工作。 3、热爱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具有较高的职业和学术道德水平,学风优良,作风扎实。 4、高等学校在岗在编人员,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二、学科分类与范围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高校实际,进入专家库人员,其学科范围为以下21个一级学科。包括:(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 社会学;(8) 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 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三、专家库的使用 1、遴选参加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2、推荐参加国家、省、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哲学社会科学类有关项目评审、成果奖评审及鉴定等项工作; 3、组织参加国家和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攻关和重大课题研究工作; 4、作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人选,向上级有关组织、人事等部门推荐。 四、信息采集 各部门请于2007年5月22日之前,将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名册(附件一)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分学科统计表(附件二),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三),按照要求,逐项登记,认真核实,及时汇总,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lcj@hneeu.edu.cn.凡符合进入专家库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应逐人登记入库。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2、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分学科统计表
3、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专家信息采集表
科研处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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