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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乡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29    编辑:         点击:

校内各相关部门:

2007新乡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近年来产生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领域中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研究的学术成果。
  二、申报条件
参加评选的论文应具有理论性、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的特征,并对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应用价值,论文必须论点明确、论据科学、材料翔实,行文精练、严谨。
  三、评选标准
本届优秀论文评审共分一、二、三等奖。
一等优秀论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等优秀论文应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等优秀论文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对填补省、市科技空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对我市社会、经济、科技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学术成果可根据实际情况破格提级。
  四、推荐、申报有关事宜
1、申报材料均需一式四份,包括论文、论文申报评审表及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证明。
2、论文体例应按照国家科技论文写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论文书写顺序为: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摘要要求在300字以内)。
3、申报论文需打印在A4纸上,已发表的论文可复印发表原件,外文应附中文译文。
4、收费标准:凡下属组织的会员申报一等奖论文80/篇;二等奖论文70/篇;三等奖论文60/篇。
  五、论文的评选、奖励办法
1、评选办法:本届论文评选采取不限额等级评选,经新乡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论文达不到申报等级标准的做降级处理,若论文水平高于申报等级标准的则按实际水平给予升级。
2、奖励办法:获奖论文由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联合颁发新乡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证书,作为本人技术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七、组织机构
本届论文评审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由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有关领导组成,对评审工作进行领导。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各学科资深专家、学者和学科带头人组成,负责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市人事局、市科技局、市科协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承办有关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

八、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时间:2007625日。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科研处。

附件:评审表

科研处

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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