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部门: 现将 2007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有关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和学科建设中的基础理论研究,鼓励、支持跨学科、跨学校的联合攻关。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资格 2007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 1、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规划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项目限高等学校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含硕士学位)的教研人员申报。青年项目的申请者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应在4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非省财政直供经费高等学校申请人需提供本校同意资助经费证明; 2、专项任务项目的申报者须提交有关单位委托研究并获得上述单位3000元以上研究经费资助(不包括出版社提供的出版经费)的证明材料,预期研究成果可为有关部门或单位所采用; 3、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4、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承担省教育厅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课题没有结项或完成情况不好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5、已获得国家社科规划、教育部社科规划、省社科规划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6、每个申请者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7、离退休教师、学校非在编人员、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8、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 三、课题指南与学科范围 课题指南请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7年度课题指南》。学科范围:(1)哲学;(2)理论经济学;(3)应用经济学;(4)法学;(5) 政治学;(6)马克思主义理论;(7) 社会学;(8) 民族学;(9)教育学;(10)心理学;(11)体育学;(12)中国语言文学;(13)外国语言文学;(14)新闻传播学;(15)艺术学;(16) 历史学;(17)管理科学与工程;(18)农林经济管理;(19)公共管理;(20)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21)综合研究。
四、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1、根据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申报不得超过20项,请有关部门积极组织申报;
2、申报者请于5月20日前将《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一式3份,统一用A4纸打印后报送科研处。 3、科研项目评审费:重点项目150元,其它项目100元。
4、评审费请在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科研处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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