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部门:
接教育厅通知,要求各高校组织上报“河南省教育厅科技管理专家系统”专家数据,望我校符合条件的人员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专家系统信息采集表》,我校将于九月十日前上报。
科研处
二OO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文件转发:
关于组织上报“河南省教育厅科技管理专家系统”专家数据的
通 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充实和规范“河南省教育厅科技管理专家系统”,充分发挥专家在高等教育科研中的决策咨询作用,经研究决定进一步组织上报各学科专家数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内各高等学校; 二、推荐专家条件: 1、专家所学或从事的专业须是自然科学及软科学学科领域; 2、须是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 3、教授或相当于教授专业技术职称;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且获得博士学位; 4、年龄在60岁(1946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博士生导师可延长到65岁(194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1、以各高等学校科研处为单位,组织上报本校专家数据,并按通知要求的条件完成初审。 2、专家数据经教育厅资格审核后,按照一级学科进行录入。 请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专家上报数据,并于9月15日前提交到“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专家系统”,网址:http://est.hainfo.edu.cn 联系人:张水潮 魏 涛 电话:0371-65900171 \65909133 河南科技大学现教中心 周 毅 13949219850 希望各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积极上报。通过此次专家数据库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河南省教育厅科技管理专家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水平,充分发挥其在今后高等教育科研管理中的作用,推进高校科研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科研外事处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专家系统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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