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2005年度新乡市科技计划申报工作开始进行,请接通知后抓紧时间作好项目的选项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2、技术含量高,技术创新性较强,项目技术处于同行业先进水平。 3、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发展前景,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4、能体现和发挥我市的技术、资源优势与特色,有利于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5、没有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6、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申报项目范围 1、高新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及出口创汇产品开发项目。 3、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 4、技术引进的消化吸收与创新项目。 5、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项目。 6、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与引进、试验、示范项目。 7、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农业产业化及节水农业项目。 8、资源利用及环境保护项目。 9、医疗卫生项目。 10、社会进步与发展项目。
三、主要支持方式 1、申报项目经筛选或经专家论证后列入市科技发展计划,对其中重点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对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转让我市的技术成果和企业与驻市高校联合开发项目及高新技术出口创汇产品优先支持。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1、申请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的项目填写《新乡市科技发展计划申请书》,一式四份,报科研处。 (申报书可从附件中下载) 。 2、申报时间:受理时间截止到12月13日。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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