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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0    编辑:kyc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项目立项课题名单的通知》(教财〔2022〕17号)文件要求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我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课题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守诚信、创新原则,着重验收教育财务管理科研课题最终成果的学术质量和实践效果。注重研究成果的前瞻性、科学性、价值性、规范性,对课题实行分类评价,根据专家意见综合确定结项等级,确保结项评审的公平、公正。

二、结项范围

(一)2022年度审批立项的教育财务管理科研课题项目。

(二)经批准同意延期的2022年之前立项的课题项目。

结项要求

1.本次结项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各学校财务部门会同科研管理部门认真审核,严把项目质量关,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约定的研究任务,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办理结项。

2.确需对项目重要事项进行变更的,各学校审核变更事由是否属实、合理后,填写《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课题变更审批表》(附件2),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变更。

3.省教育厅对课题项目研究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课题项目组成员拥有成果的署名权。省教育厅将视研究成果择优向有关领导推荐,凡被应用采纳或获有关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对课题项目组给予表彰鼓励。未经省教育厅同意,课题项目组及成员不得对外发布研究成果。

结项评审

1.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项评审验收,重点课题项目现场汇报,一般课题项目和指导课题项目由专家评审资料。

2.项目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并进行第二轮验收。

结项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的《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度教育财务管理科研课题结项审批书》(附件1),加盖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以及学校(单位)公章。

2.立项时所约定提出的最终研究成果或研究目标。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作者应为课题组成员;成果影响或应用证明,包括领导指示或批示、成果应用、获奖情况及决策建议被采纳等证明文件,应与课题研究具有较强的关联度。

3.研究报告。内容包括摘要、目录、图表索引、正文、参考文献等。重点课题项目不少于3万字、一般课题项目不少于2万字、指导课题项目不少于1.5万字。

4.研究报告的检测报告单(简洁版)。去除本人及项目组成员已发表文献总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

5.政策建议。结合研究报告,提炼撰写3000字左右的教育财务管理工作改革和发展建议。

结项材料提交

(一)电子材料

请通过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kxm.haedu.gov.cn/)提交结项申请及材料。

(二)纸质材料

1.课题结项审批书1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电子文件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结项审批书”。

2.政策建议1份,采用标准公文格式排版,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电子文件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政策建议”。

3.成果材料1份,A4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材料顺序为研究报告+检测报告+公开发表论文(封面、目录、正文)+成果影响或应用证明等。电子文件名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成果材料”。

请于2023年7月1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办公楼C081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xm@hait.edu.cn(同时发送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学科建设科

联系电话:3691219

科研处(学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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