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河南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预通知》要求,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激发我市广大女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业创造热情,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乡提供坚强智力支持,开展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九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奖项设置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
(二)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作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被提名人选。
(三)组织推荐
1.各县(市、区)科协、妇联各推荐本地区候选人1名。
2.市科协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各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
3.各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名。
二、第八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组织推荐
1.各县(市、区)科协、妇联各推荐本地区候选人1名。
2.市科协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各高校科协各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1名。
3.各高校科协,各有关单位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名。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推荐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提名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请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科技成果产出中的贡献”。鼓励相关候选人以临床案例库、中医药案例库或科研仪器案例库等作为科技成果代表作。
(三)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中所列成果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四)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河南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推荐渠道统一组织,如专家提名的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组织,不得由候选人办理。
(七)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八)候选人获奖后,推荐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省、市科协组织的国情研修、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材料填报要求
请于2023年2月7日17:00前完成材料提交。
(一)候选人填报
推荐渠道组织候选人填报。候选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提供有关附件材料等,及时提交至推荐渠道。
《附件材料》应提交代表性成果,主要围绕重要科技奖项、重大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和著作、重要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须上传盖章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人选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须上传盖章版《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
注: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须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二)推荐渠道报送相关材料
《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公章,内容包括候选人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以及确定提名的人选等,加盖单位公章;各县(市、区)科协、妇联提名的,加盖县级科协或妇联公章。请于2月7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情况报告、推荐表、征求意见表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C809。材料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件同时发到邮箱。
五、联系方式
(一)新乡市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 系 人:刘 柯
联系电话:0373-3661806
电子邮箱:xxkxzzrsb@163.com
(发给)新乡市妇女联合会城乡部
联 系 人:赵 潇
联系电话:0373-3696534
电子邮箱:Fzb966@163.com
(二)学校(科研处)
咨询电话:0373-3691985
电子邮箱:kycxm@ha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