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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请2022年河南工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9    编辑:kyc         点击:

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校创新发展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应用基础研究,调动和引导学校高层次人才更好地开展创新性研发工作,加快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培养,按照《河南工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校〔2018〕42号)要求,决定组织各院部相关人员申请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资助工作。

一、申请条件与要求

1.申请人应为已与我校签订正式人事合同,原则上2020年以来引进的具备博士学历的科研人员,可申报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

2.原则上2021年以来引进的具备博士学历,已入职但尚未与我校签订正式人事合同的科研人员,可申报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预启动基金。

3.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已全额获得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的;

2)已获得校高层次人才科研预启动基金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预启动基金;

3)尚未办理入职手续的;

4)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5)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

4.本年度受理申报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工作,仍以项目申报形式开展,旨在培育冲击国家自科/社科等项目。

5.本年度受理申报高层次人才科研预启动基金需填写备案表,并由所在部门汇总填报相应信息表。

二、项目审核

1.各院部须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初审,对申请人员申报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等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上传科研管理系统-校级项目申报-“2022年河南工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金项目申报”。

2.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根据专家意见拨付基金。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院部需汇总《河南工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信息采集表)》(无需汇总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书由个人直接上传科研管理系统即可)、《河南工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预启动基金备案表》、《河南工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预启动基金信息简表》电子及纸质材料一份。材料报送及系统填报介质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具体材料见附件。

2.科研管理系统上报材料为《河南工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申请书(自科版/社科版)》(无个人信息版),申请书请注意匿名处理,禁止出现申请人任何信息。

接收地点:办公楼C0809

人:郭战永

联系电话:369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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