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进行终期验收的通知》(教办研〔2022〕358号)工作要求,在前期学科自查的基础上,现拟对我校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进行终期验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以来正式发文公布和增列的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
二、验收重点
(一)预期目标完成情况。依据《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申报表》所填报的建设目标进行对照检查,真实准确核查目标完成情况。
(二)标志性成果产出情况。建设期内各学科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三)经费投入情况。建设期内直接用于学科建设的经费及主要投向。
(四)总体进展情况。建设期内在学科方向、优质资源、创新团队、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显著进展和突出成效。
三、工作安排
(一)学科资料完善
1.重点学科根据前期学校自查结果和专家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终期建设情况表》(以下简称《终期建设情况表》,见附件1)和《河南工学院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验收自评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见附件2),填写《河南工学院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验收自评汇总表》(以下简称《自评汇总表》,见附件3),并提供支撑材料(目录见附件4)。
2.2022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材料。
(二)学校审核
1.2023年1月15日前学校对学科终期验收材料的内容、数据等进行初审,并反馈意见。
2.2023年2月1日前,各重点学科根据反馈意见,对终期验收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将修改后的验收材料提交至科研处(学科办)。
3.2023年2月1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议。
4.2023年2月20日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并将所有验收材料定稿、装订,提交至科研处(学科办)。
(三)教育厅评审
省教育厅将对各重点学科《终期建设情况表》进行公示,之后组织专家对公示无异议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给出专家评议结果,并予以公布。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务必高度重视终期验收工作,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材料撰写和整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终期建设情况表》,所填成果必须为本学科产出成果,严禁挪用其他学科资源。
2.重点学科向科研处(学科办)提交《终期建设情况表》(附件1)、自评报告(附件2)、自评汇总表(附件3)以及支撑材料的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材料。附件1-3电子版需提交word和签字盖章的pdf版,支撑材料电子版需提交pdf版。
3.各电子材料命名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科代码+学科名称+终期建设情况表(或自评报告或自评汇总表或支撑材料)”,示例:11329河南工学院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终期建设情况表,11329河南工学院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自评报告,11329河南工学院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支撑材料)。所有电子材料放置于一个文件夹内,命名为“学校代码+学校名称+学科代码+学科名称+第九批河南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材料”。
4.各重点学科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材料,所有材料经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所在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郭战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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