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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消防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4    编辑:kyc         点击: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消防工作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决定开展2021年度消防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规定的方向和内容。

(二)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长期从事申报项目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人才、设施等条件应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四)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应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项目承担单位应明确相应的成果转化义务。

(五)每个项目的负责人为1人,应在相关领域应具有必要的技术积累,是项目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研究工作的主持者。项目负责人将作为立项评审环节的唯一答辩人。

(六)本年度每人仅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且作为负责人在研项目数不超过1个项目。

(七)已列入国家、省部级和市级科技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八)各省辖市、航空港区消防救援支队(包括此次未申报总队科技计划项目的支队)应针对各地在火灾防控、执勤训练、应急救援、装备应用与维护等业务工作中发现的共性技术问题,提出科研需求,填写《消防科研需求表》,为今后的科研立项提供参考依据。

二、申报单位范围

省消防救援总队所属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以及在河南省内注册满1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均可作为项目申请单位参与申报。项目申请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填报《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格式)》,经初审符合申报要求的,于961700前报送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稿,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单位要积极吸纳社会科技资源,鼓励科研机构、消防救援队伍、相关企业、高等学校等组成研发团队,联合申报项目。

(三)推荐单位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从项目的立项需求、先进性、创新性、可行性与应用前景等方面严格把关,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报送。

四、联系方式

人:范玮卫

地址:科研处C0821

电话:3691212

电子邮箱:kycxm@hait.edu.cn

访问人数: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

联系电话:3691212/3691213

邮箱地址:kyc@hait.edu.cn

邮编:45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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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学院科研处(学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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