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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新乡市创新应用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8    编辑:kyc         点击:

各院部:

为加快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豫政办〔201911号),引导各县(市)、区开展科技计划项目,强化财政科技资金杠杆作用,提高各类创新主体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我校根据《新乡市落实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工作推进方案》(新科〔20196号)文件要求,组织申报新乡市创新应用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分类

新乡市创新应用专项顺应创新主体多元、活动多样、路径多变的新趋势,充分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通过上下结合、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统筹配置创新资源,形成多元参与、协同高效的创新服务体系,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潜能。专项分为市县联动专项、协同创新专项。

1.市县联动项目。项目以各县(市)、区企业为申报主体,按照属地原则,引导企业瞄准颠覆性技术、紧盯前沿引领技术、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强化现代工程技术,开展创新产品研制、生产技术革新,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推动新乡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2.协同创新项目。项目以驻新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市级以上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为申报主体,突出解决全市产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和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难题,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形成原创性重大技术成果,并在域内进行技术转移及示范转化。

二、申报项目应具备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省和新乡市的产业技术政策。符合新乡市产业发展方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行业先进性。

2.项目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技术引领或示范带动作用,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广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支撑优势支柱产业技术升级与发展壮大。

3.项目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鼓励项目积极吸引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等社会投资。

4.申报市县联动项目的,项目前期须已获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立项支持(获得县级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应在20万元以上),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有望实现产业化;申报协同创新项目的,项目前期须已获得单位内部立用项支持(获得本单位科技经费支持额度应在10万元以上),必须有域内合作单位,合作单位具备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能力。

5项目绩效目标明确,绩效目标不仅要包括产出、成本,还要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可评估。

6.同一项目已获得市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条件

1.在新乡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

2.具有相关领域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创新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具备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及科研开发力量,措施得力,有助于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4.能够保证项目资金的落实,上年末单位净资产不低于申请市财政资金的3倍。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项目研发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5.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应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中进行评价,并获取编号。

6.已承担新乡市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的企业(驻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具有研发能力的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

7.项目单位为企业的,应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记入信用中国(河南)黑名单。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填报《新乡市创新应用专项项目申报书》(附件1)、《新乡市创新应用专项预算申报书》(附件2)、编写《新乡市创新应用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3),所有材料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右上角标识,审计报告要提供1份原件装订在《新乡市创新应用专项预算申报书》正本材料中,材料要求书籍式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装订,书脊标明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及申报年度),同时报送以上材料电子版一份。

(二)材料分册装订,《新乡市创新应用专项项目申报书》和《新乡市创新应用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装定为一册、《新乡市创新应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单独成册,附件按顺序附后。

1.《新乡市创新应用专项申报书》和《新乡市创新应用专项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主要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省级以上研发资质证明、科技奖励证书、检测报告、用户证明、专利证书或其他技术权益证明等);获得县级财政科技经费支持凭证(申报协同创新项目的,提供本单位立项及科技经费支持凭证);合作协议:主要包括市县联动项目中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协同创新项目中申报单位与协作单位签订的联合开发及承接技术转移转化的合作协议书。

2.《新乡市创新应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附件主要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信用等级证书、企业上年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和20196—202011月的财务报表;如项目产生生产建设支出,需要新增土地、新建厂房另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资金来源证明材料等。

(三)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简介表,编写1000字左右的项目介绍: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关键及创新点、现阶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取得知识产权、奖励和经济效益等)、项目完成后预期经济效益情况。(不在申报书中装订,单独报送)

五、报送要求

1.项目依托院部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提交,并在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电子版一并报送。

2.报送时间:202116日上午12点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地址:办公楼C0821

4.联系电话:3691212

5.联系人:范玮卫 

科研处    

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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