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下称“重点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点项目计划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A类项目省财政资助标准为5万元,B类项目资助标准为3万元,指导性计划项目无资助经费。
2.重点项目的完成周期一般为2个年度,2021年度项目应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3.院部应按照相关科研项目管理的规定,加强对项目研究工作的管理,及时跟踪、定期督查,并提供必要科研条件支持,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项目负责人要根据研究需要组成课题组,科学分工,协同创新,确保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4.项目负责人须登陆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于2020年9月30日前通过云平台提交。任务书经教育厅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可依托云平台下载计划立项通知书。任务书和立项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留存,作为项目验收依据。
科研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