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校创新发展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应用基础研究,调动和引导学校高层次人才更好地开展创新性研发工作,加快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培养,按照《河南工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校[2018]42号)要求,决定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申报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1.申请人应为已与我校签订正式人事合同,原则上2018年以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2.原则上2019年以来引进的,已入职但尚未与我校签订正式人事合同的高层次人才,可申报2020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预启动基金。
3.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已全额获得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资助的;
(2)已获得校高层次人才科研预启动基金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预启动基金;
(3)尚未办理入职手续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4)有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
4.本年度受理申报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工作,仍以项目申报形式开展,旨在培育冲击国家自科/社科等项目。分理工/社科填报相应申报书,并由所在部门汇总填报相应信息表。
5.本年度受理申报高层次人才科研预启动基金需填写备案表,并由所在部门汇总填报相应信息表。
二、项目审核
1.各院部须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初审,对申请人员申报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等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院(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学校科研处。
2.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评审,并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根据专家意见拨付基金。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
各院部汇总本单位有关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预启动基金申报信息后一并上报电子及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三份),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具体材料见附件。
办公室:办公楼C0821
联系人:范老师
电 话:3691212
邮 箱:kycxm@hait.edu.cn
科研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