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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学校各级各类科研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2    编辑:kyc         点击:

各部门:

根据《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办法》(校〔2019124号)相关规定,为加强对我校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客观评价科研机构的工作成效,促进科研机构在学校科学科研、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决定对校内各级各类科研机构进行考核。

一、考核范围

学校各级各类全部科研机构,包括省级工程技术科研中心、市重点实验室、市工程技术科研中心以及校内科研机构等。

二、考核办法

按照《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办法》文件规定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按《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办法》文件规定,各科研机构填报《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表》,并提交佐证材料,负责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2.校内各院(部)审核所属科研机构的《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表》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并在考核表上加盖部门公章,于1128日前汇总报科研处。

3.考核材料公示:时间安排在123日前。

4.考核材料评审: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考核,时间安排126日前。

四、材料要求

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审核材料含《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表》和佐证材料,纸质材料简装(一式三份),电子材料(PDF)一份。

另,各院(部)需提交《河南工学院科研机构建设进展年度评估考核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以上材料由院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报送。如逾期未报按不合格处理。

五、联系方式

1.接收地址:科研处C0821

2.邮箱:kycxm@hait.edu.cn

3.联系电话:3691212

4.联系人员:范老师。

 

科研处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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