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接上级部门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拟设立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对象
我校从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宏观政策研究、技术研发、支撑服务相关工作的专家。主要涉及管理体系咨询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AR/VR 、电子通信工程、工业自动化控制、传感器及检测技术、工业软件、工业机器人、工业网络、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系统集成与部署、电子商务、机械设计制造技术、软件与数据库技术、信息系统架构技术等领域。
二、专家权责
(一)参与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相关规划、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为全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我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有关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评审与评估。
(三)专家在履职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评审要求,保持公平、公正,如有利害关系应及时主动申请回避。有下列情况,准予退出专家库或予以除名:本人申请退出的,身体条件不能胜任的,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履职不当造成工作重大过失的,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形。
三、申报条件
(一)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具有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相关知识、技术、管理水平和实践经验,在相关行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
(三)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科研发展动态,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四)平台服务类实践型专家,须经国家、省认定的负责平台运营管理的中高层领导;相关行业协会,须为本机构负责人。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要求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专家认真填写《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家登记表》(见附件1)、《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身份证、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料报科外处审核。并将登记表、专家相关资料复印件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科研外事处,登记表、以部门命名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wc@hait.edu.cn。
(二)截止时间:2018年4月18日
(三)联系人:公永建 联系电话:0373-3691212
科研外事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