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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1    编辑:kyc         点击:

各部门:

为了做好我校科研平台的建设工作,使建设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更好地满足我校本科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需要,现启动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与要求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目标明确、突出重点、资源共享、持续发展”的原则,避免低端重复性建设。具体要求如下:

  1、以本单位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和实验室建设规划为依据,结合本科合格评估,统筹考虑,使实验室建设有计划、有步骤进行。

  2、紧密结合我校科研平台建设与发展,合理布局。

  3、优化资源配置,实行资源共享,建设项目在优先满足学科建设以及科研同时,兼顾对外服务等,避免重复建设。优先申报资源共享度高和师生受益面广的项目。

  4、确定申报项目内容时,要实事求是,既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又考虑学校财力、用房等现状,避免虚报。

  5、申报项目应有(或可落实)的场地、必备的配套条件,具有相应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稳定的实验室管理人员。

  二、申报范围

  1、新(拟)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研究所(院)以及实验室等项目;

  2、现有实验室扩建与改造项目;

  3、大型仪器设备的改造、功能开发与维修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须报送以下材料:

  1、《河南工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立项申请书》;

  2、《河南工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采购可行性论证及市场调研报告》(单台(套)价值10万元以上的通用仪器设备与单台(套)价值5万元以上的特有或专用仪器设备填写);

  3、《河南工学院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以上表格可在校园网页上下载。其它特殊项目,申报单位可自行设计表格。

  (二)各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申报书有要求的按要求份数),请于2016119日前报科外处,电子文档发送至kwc@hait.edu.cn, 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凡已立项但未实施的建设项目,此次不再申报。

  请各部门组织相关教研室、实验室以及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调研与论证,确保申报项目科学、合理、可行。

  联系人:张营堂

  电 话: 3691211

                    

                    科研外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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