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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新乡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7    编辑:kyc         点击:

 

各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新乡市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优秀专利贡献奖)的推荐工作,根据科技奖励工作精神,按照《新乡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新政〔20151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2016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应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完成人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项目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二、推荐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须符合《新乡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2016年度新乡市科学技术奖工作指南》的有关要求。

   三、推荐材料

   推荐书是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依据,包含主件和附件,请根据《奖励办法》及《工作指南》的要求,按照相应推荐书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的要求如实填写编制。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推荐书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推荐材料主件和附件采用A4纸胶装成册,左侧装订,不另加封面。报送纸质版推荐材料时,应同时报送推荐书主件电子版。电子版应与纸质版完全一致。电子版材料发至科研外事处邮箱:haitkwc@163.com

   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优秀专利贡献奖的项目,应同时准备PPT汇报材料。PPT汇报时间为10分钟,主要介绍项目(专利)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专利)的创新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技术的重现性和成熟度、技术指标先进程度、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应用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

   四、上报要求

    1.申报单位的推荐书应经推荐单位审核把关,提出项目的推荐等级和理由,并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相关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汇总统一报送,市科技局不接收个人报送的申报材料

    3.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受理后概不退还。报送的纸质推荐材料应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新品种权、审定证书等附件材料可用复印件,但原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

    4.报送时间:2016714集中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5.报送地点:科研外事处,联系电话:3691212

    6.联系人:公永建

   

 

                                 科研外事处

                         20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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