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页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第四届(2015年度)新乡市发展研究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07    编辑:         点击: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加快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发展壮大我市的决策咨询事业,提高政策咨询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市政府设立了“新乡市发展研究奖”。根据《新乡市发展研究奖评审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及等级

奖项名称为“新乡市发展研究奖”,属政府奖。本届评审设立四个奖励等级: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参评成果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紧紧围绕“一个总目标,两条主线,一个总抓手,四个支撑”总体思路,务实创新,加快发展,促进幸福新乡和中原经济区强市建设。

2.研究成果应针对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对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机关决策的形成或重大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3.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可操作性强,在实践中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参评成果完成时间为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

三、参评成果范围

在规定期间完成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如专题研究、调研报告、著作、论文等(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申报评奖:

1.研究成果已被省有关部门、本市各级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并经过实践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

2.研究成果已被市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并对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较好促进作用的;

3.研究成果已经专家评议确认其学术价值,若被采纳将会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或者避免重大损失的。

四、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由新乡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并按照获奖等级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五、申报要求

1.认真、如实填写《新乡市发展研究奖申报评审表》,并将申报评审表、研究成果以及附件(包括进入决策情况、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出版和发表情况、有关专家鉴定意见等)一式6份(装6个档案袋),汇总表1份,报科研外事处。研究成果电子版报送至jzkyc2013@163.com。截至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18点之前。

2.每项研究成果由一个单位完成的限申报5人,由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限申报7人(包括项目主持人)。

3.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由项目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联合申报。

4.凡在申报前有争议而未解决的成果、已获取或已申报其它与本奖同级别奖项的成果,不得申报本奖。

5.课题主持人只允许申报一项课题,其他参加者至多申报两项课题。

6.评奖通知可从新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郑峰

联系电话:3691212 

                                              科研外事处 

                                                 2015年5月7日

访问人数: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

联系电话:3691212/3691213

邮箱地址:kyc@hait.edu.cn

邮编:453003

网站维护:公老师

河南工学院科研处(学科办)

扫码关注我们